为活跃推动宁乡市新村庄建造,加强村庄乡民个人建房建造办理,进步住所建造水平,引导乡民科学建房,满意乡民对住所寓居质量、寓居功用和寓居环境的需求。依据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的《宁乡市村庄乡民住所建造办理办法》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本市实践,编制完结。
依据《宁乡市村庄乡民住所建造办理办法》:第九条村庄乡民住所建造应当遵从“一户一宅”的规则,严控用地面积。每基准户(4人及 4人以下家庭)占地面积不允许超出150平方米(以滴水为界,下同),4人以上家庭每添加1人相应添加20平方米,但每户的总用地面积不允许超出湖南省、长沙市规则规范。
本次编制宁乡市村庄乡民住所修建演示图集户型占地面积分为,120平方米、150平方米、170平方米、190平方米、210平方米五类户型的住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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